各潜在投标人 :
现将新惠·锦苑销售代理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调整如下:
一、第5页 三、谈判须知 应知须知中第21条 “实力证明金(只接受现金)”
补充调整为“实力证明金(只接受现金或银行转账)”
二、第5页 三、谈判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、资信证明文件 第4条“申请截止日前三日内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存款证明......实力证明金”
补充调整为“申请截止日为2019年6月17日前将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存款证明......实力证明金”
三、第22页 十二、评审标准 1、综合指标部分第四条原为“准备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”
补充调整为“准备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(具备从业资格证,提交原件查验)”。
四、第22页 十二、评审标准 2、相关经验里,第2条原为“提供......10万㎡以上统建房销售业绩加5分,提供......5-10万㎡以统建房销售业绩加3分,5万㎡以下统建房销售业绩加3分”。
补充调整为“提供......10万㎡以上统建房(保障性住房、定向安置房等)销售业绩加5分,提供......5-10万㎡以统建房(保障性住房、定向安置房等)销售业绩加3分,5万㎡以下统建房(保障性住房、定向安置房等)销售业绩加3分”。
五、第22页 十二、评审标准 3、策划方案中,所有原评审标准中“清晰准确2分,不清晰0分”
补充调整为“清晰准确2分,较清晰准确1分,不清晰0分”。
六、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: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:2019年6月18日上午10时00分(北京时间);
七、原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调整为:2019年6月17日17时00分(以到帐时间为准)。
其它不作调整。